國家賠償的種類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我國國家賠償的種類有三種;一是行政賠償;二是刑事賠償;三是民事、行政訴訟中國家侵權損害賠償。
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受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或個人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由國家通過侵權的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向受害人所進行的賠償。
刑事賠償亦稱冤獄賠償,是指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當事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的,由國家予以的賠償。
民事、行政訴訟中的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採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損害的,由國家所承擔的賠償責任。
《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一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規定應當給予國家賠償的,作出拘留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二審改判無罪,以及二審發回重審後作無罪處理的,作出一審有罪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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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中罰金的賠償制度
具體內容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二、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三、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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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的要求是哪些
律師解析:國家賠償的要求如下: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的時候,存在以下侵犯人身權的情形: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法拘留又或者是違法實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2、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非法拘禁又或者是使用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3、行政機關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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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釋放的國家賠償金什麼時間執行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支付賠償金申請之日起7日內,依照預算管理許可權向有關機關的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財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支付申請之日起15日內支付賠償金。《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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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誤關押賠償標準
被誤關押賠償標準是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按照實際被扣押的天數算。如果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