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闖入住宅構成要件是什麼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是:
1,犯罪主體: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公民。
2,犯罪客體:
對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犯罪客體,學理上存在較多爭議,國內外主要有住宅權說、住宅安寧權說和新住宅權說。住宅安寧是指住宅內家庭成員的生命、財產和身體沒有受非法侵害的危險性。該觀點認為,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的是整個家庭住戶安寧的生活狀態,為國內的主流觀點。本罪侵犯的物件是他人的住宅,何謂住宅,理論界的通說認為,住宅是指居民以休息、生活為目的的封閉的空間,只要具備上述結構和功能的空間都視為住宅,住宅所有權人是誰在所不問。
3,犯罪主觀要件: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在主觀上只能是故意的,即行為人明知其侵入或繼續停留在他人的住宅,違反居住者的意願而積極侵入或消極不退出,有意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對他人住宅權的藐視。過失或者迷路誤入他人住宅的,不構成本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動機是各種各樣的。有的基於報復而無理取鬧,有的是濫用職權而逞威風,有的是為爭奪房屋的所有權或者居住權,有的是為達到一種個人目的而向居住者施加壓力等。無論哪種動機都不影響對本罪的成立。
4,犯罪客觀要件:
侵犯他人住宅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這種行為可以表現為作為和不作為。未經居住者同意,沒有正當理由而擅自闖入或祕密破門越牆侵入他人住宅的,屬於作為的形成。無正當理由隱匿在他人住室內或先徵得居住者同意而後居住者又要求其退出住宅而無故拒不退出的,屬於不作為的形成。無論是作為還是不作為的形成,都不影響對本罪的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
煽動分裂國家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律師解析:煽動分裂國家罪既遂的刑事責任如下:1、犯煽動分裂國家罪既遂的,其一般參加者應承擔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責任;2、犯本罪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則應承擔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責任。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零三...
-
自訴刑事案件能勝訴嗎
律師解析:不一定,自訴刑事案件的勝訴機率的大與小,需要看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是否存在,受害人依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提起的刑事自訴,舉證是否得力,所舉的證據是否客觀,是否足以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定罪是否準確,辯論材料是否詳實充分有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
-
入室盜竊罪能受到哪些樣的處罰
律師解析:行為人構成入室盜竊罪既遂的: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的處罰。1、入室盜竊,顧名思義,指的是進入房間,祕密竊取。入室盜竊和入室搶劫極易轉化。2、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
-
滿足什麼要件構成非法生產專用竊照器材罪
律師解析:滿足以下要件構成非法生產專用竊照器材罪:1、侵犯的客體是間諜專用器材的管理秩序。2、實施了非法生產竊照專用器材的行為。3、行為人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4、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非法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