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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還可以服兵役嗎?

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還可以服兵役嗎?
律師解析:不能,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兵役分為現役和預備役,年滿十八週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週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研究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六週歲。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指剝奪犯罪人蔘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法律依據:《兵役法》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