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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打架誰先報警有關係嗎?

兩個人打架誰先報警有關係嗎?
律師解答:沒有。律師解析:沒關係。
兩個人打架,其行為都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都涉嫌毆打他人,依法都應承擔治安行政和民事賠償的責任。如果一方報警,公安機關會先進行立案,然後傳喚對方進行調查,調查結束後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處罰,然後告知就有關民事賠償到法院訴訟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