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起訴到判決時間一般有多長?
一、民事訴訟起訴到判決時間
法律對法院的審理都規定了相應的時限。
1、一審:簡易程式從立案之日起3個月,普通程式6個月,本院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鬚上級法院批准。
2、二審:對判決上訴的,3個月;對裁定上訴的30日司法鑑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託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複雜、疑難案件的鑑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並徵得委託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
3、法醫精神病鑑定及司法會計鑑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鑑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鑑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鑑定時間不計入審限。
二、相關法律規定
1、《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三、民事訴訟程式起訴是怎樣的
1、案件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範圍。
法 院對於各類案件的管轄範圍是一個相對複雜的問題。在大多數情況下,民事案件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如甲欠乙的錢,要看甲是住什麼地方,就到甲的住所地的法院進行起訴立案;但如果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則一般是在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起訴立案。如果是房產繼承糾紛,則在房產所在地的法院起訴立案。原被告都是一個縣的,不存在管轄爭議,直接到所在縣法院起訴即可。
2、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關係人或是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人。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訴的,案件必須與原告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甲就屬於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原告。而如果是甲的父親向法院起訴那就不可以了,因為張某並沒有借其父親的錢。如果甲有事確實不能親自到法院起訴,可以委託父親或其他親屬到法院起訴,但必須有書面委託書。
3、有明確的被告。
是誰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就應當以誰為被告。在甲案件中,被告應當是張某本人。而不應該將被告列為張某的家人。當然,如果有證據證實張某借錢是用於家庭開支,也可以將張某和其妻子列為共同被告。
4、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
打官司必須有具體明確的要求,法院才能進行審理判決。在甲案件中,甲的訴訟請求應當是:“判令被告張某歸還借款1000元及延期給付的利息。
5、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
首先要寫一份合格的起訴狀,訴狀的內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況(明確的姓名、住址、職業、年齡、工作單位等)、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證據的影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證影印件。就甲案件而言,應當提供的材料有:訴狀2份、知道張某借其錢的證人書面證言兩份、甲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綜上所示,就是小編對民事訴訟起訴到判決時間問題的解答,民事訴訟案件的處理是法院一項巨大的工作,民事訴訟法新規定的民事訴訟立案標準使得民事訴訟立案更加有效率,提高民事訴訟案件的處理效率是法院一家當事人共同的願望,民事案件的處理期限按階段有不同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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