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財產保全的損失應由誰賠償?
一、訴前財產保全的損失應由誰賠償?
訴前財產保全的損失應由申請方賠償,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申請財產保全錯誤,造成對方當事人財產損失的,申請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敗訴不是判斷當事人應承擔侵權責任的唯一標準。作為一般侵權行為,主觀上有過錯是行為人承擔侵權責任的要件之一。
財產保全損害賠償從性質上看屬於侵權損害賠償,應當適用侵權責任法上的規定,而我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主張一般侵權行為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只有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適用無過錯責任。我國《民法典》以一般責任條款的形式規定了過錯責任原則的適用範圍,即“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表明過錯責任原則的主要適用範圍與其在侵權行為上的地位,而財產保全申請錯誤造成的損害賠償即屬於一般侵權行為,應當首先適用過錯責任原則。
另外,《民法典》還規定:“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也就是說,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時候才能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其含義是,無過錯責任原則以損害事實為依據,必須是在有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適用,沒有法律的特別規定不得以損害事實作為侵權責任的歸責標準。”訴訟財產保全損害賠償責任不應當作為特別情況而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二、申請財產保全侵權的方式有幾種?
“申請有錯誤”作為財產保全損害賠償成立的條件之一,申請人是否承擔責任,錯誤判定成為責任認定的關鍵。有學者對實踐中財產保全申請錯誤的型別進行梳理並提出了以下五種型別:
1、申請人不具有保全請求權而申請保全;
2、不存在保全的必要性;
3、採取保全措施的物件錯誤;
4、採取保全措施的財產價值遠高於其請求;
5、所申請採取的保全措施發生錯誤。
當代社會在訴訟之前的話,完全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的財產保全的,這樣的一種措施,主要是針對的是一些財產,可能在訴訟過程當中存在著轉移或者是毀損的狀態,但是由於錯誤的申請訴訟保全導致財產虧損的話,那麼申請人需要為此付出一定的責任。
-
一般開庭幾天出判決書?
一、一般開庭幾天出判決書?法律上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時限,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審期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
-
合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1、起訴。即權利人依訴訟程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起訴行為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並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2、請求。這裡指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
-
訴訟時效中止效果是什麼?
一、訴訟時效中止效果是什麼?訴訟時效中止效果是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律規定是對於一些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等,或者其他障礙限制了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情況,就會產生中止,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
-
強制執行中止或終結後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嗎
一、強制執行中止或終結後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嗎?強制執行中止或終結後訴訟時效會重新開始計算的,對於中止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的情形有以下幾方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