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授犯罪方法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一、傳授犯罪方法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一方面,任何傳授犯罪方法的犯罪都是擴散犯罪方法、傳授犯罪技巧,進而直接造成對社會治安秩序的破壞,這是本罪的直接客體;另一方面,根據行為人傳授的不同性質的犯罪方法,被傳授人可能實施各種不同的犯罪從而侵犯不同的社會關係,儘管本罪所可能侵犯的間接客體已經不是其行為直接所致,但是,傳授者在向被傳授者傳授某一特定犯罪方法時,對被傳授者掌握並利用這些方法去侵犯一定的社會關係持希望或放任的態度,他對因傳授內容而確定的社會關係的侵犯主觀上具有故意,客觀上有侵犯行為。至於被傳授人是否接受傳授或是否運用此方法去進行犯罪,不影響傳授者對社會關係的侵犯。
2、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傳授犯罪方法的行為,即以語言、文字、動作或者其他方式方法將實施犯罪的具體經驗、技能傳授給他人的行為,行為人構成本罪,所傳授的必須是犯罪方法。這裡的犯罪方法,是指犯罪的經驗與技能,包括手段、步驟、反偵查方法,等等。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但實踐中多為具有犯罪經驗和技能的人,如盜竊、搶劫、流氓等犯罪分子,尤其是慣犯、累犯。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即行為人為了使他人接受自己所傳授的犯罪方法去實施犯罪而故意向其進行傳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規定【傳授犯罪方法罪】傳授犯罪方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二、傳授犯罪方法罪的概念指什麼
1、指以各種方式故意向他人傳授犯罪方法的行為。傳授犯罪方法罪是一種獨立的犯罪,具有獨立的法定刑。
2、傳授犯罪方法罪侵犯的物件是社會管理秩序。傳授犯罪方法罪行為人主觀上故意向他人傳授犯罪方法。
3、至於被傳授人是否接受,是否按照傳授的方法實施犯罪,將服從自然。
4、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
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手段傳授犯罪方法的,將會構成《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當中所規定的傳授犯罪方法罪,一般是按照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處罰。當然了,因為傳授他人犯罪方法,造成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也是有可能按照無期徒刑對此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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