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執罪司法解釋中的嚴重情形有幾種
一、拒執罪最新司法解釋中的嚴重情形有幾種?
八種。
構成拒執罪的八種情形。具體為,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有能力執行而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的,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1、具有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財產情況、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令等拒不執行行為,經採取罰款或者拘留等強制措施後仍拒不執行的;
2、偽造、毀滅有關被執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證據,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他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妨礙人民法院查明被執行人財產情況,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票證或者拒不遷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4、與他人串通,通過虛假訴訟、虛假仲裁、虛假和解等方式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5、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人員進入執行現場或者聚眾鬨鬧、衝擊執行現場,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6、對執行人員進行侮辱、圍攻、扣押、毆打,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7、毀損、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公務車輛和其他執行器械、執行人員服裝以及執行公務證件,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8、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致使債權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二、拒執罪單位犯罪主體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拒不執行裁判罪是一種特殊主體有以下三種:
①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決裁定規定的曾有作為或不作為義務的自然人。
②被執行人是單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這些人員為了本單位的利益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嚴重後果,也構成本罪的主體。
③與被執行人共同實施妨礙執行和拒不執行的行為人。這種人,因其不是被執行人,而是案外人教唆被執行人或與被執行人事先通謀策劃,事後共同參與並實施了拒不執行法院裁判的行為的,應認定為共犯。
被執行人在接到法院的執行裁定書後,不按照裁定書執行,情節嚴重的就構成了犯罪,輕的會被拘留和罰款,重的就被判處三年至七年不等的徒刑,所以作為被執行人還是要積極的配合法院,按照判決書去履行自己的義務,不要讓自己惹上牢獄之災。
-
老賴確實沒錢還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老賴確實無力償還債務的,可以與借款人協商延期或者分期償還。出借人(債權人)起訴到法院並拿到勝訴判決後,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債權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欠款人(債務人)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將被拘留、罰款。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當然...
-
根據規定二審上訴後多久開庭
一、根據規定二審上訴後多久開庭二審上訴多長時間開庭沒有規定,法律只規定二審法院受理後的期限,民事案件三個月。而一審法院多長時間內要把案子移送給二審法院還真沒有明確的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
-
恢復執行材料包括什麼?
一、恢復執行應提供哪些材料?1、申請恢復執行書。當事人基本資訊完整、執行請求明確、具體。申請人的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電話號碼正確。(對被執行人資訊儘量提供)。2、申請恢復執行人有效證件影印件。(1)單位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的影印件,且應加蓋該...
-
刑事案件的查封扣押期限是多久
律師解答:三年。律師解析:一、根據相關法律以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二、如果查封扣押物品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內解除並予以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