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行為構成及責任是怎樣的
動物傷人律師解答1.9W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是一種間接侵權引發的一種直接責任,其加害行為是人的行為與動物行為的複合。人的行為是指人對動物的所有、佔有、飼養或者管理,動物的行為是直接的加害行為。兩者結合,構成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
動物園動物致人傷害誰擔責
平時走在路上,看到很多人養著寵物,特別是狗,甚至有的養了蛇等危險寵物,這些寵物都很可能出現動物傷人的情況,而且實踐中發生了不少動物傷人的案例,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向其主人要求賠償。但在動物致人損害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因為採用無過錯責任的歸責...
-
動物園動物傷人如何定責
動物園對於動物的管理,不僅是對於動物的飼養,還應當盡到看管的義務,應當根據動物的特點以及社會危險程度等對於動物採取不同的管理手段,採取措施以免動物傷人。也就是說,動物園作為詞養管理動物的專業機構,依法負有注意和管理義務,其安全設施應充分考慮到未成年人的特...
-
被野生動物襲擊國家賠償嗎
野生動物傷人毀財的損失一般來說由國家來賠償。因為法律規定,野生動物資源是歸國家所有的,所以國家會承擔起這份責任;如果是相關部門管理不力,那就向相關部門追究責任;當在動物園被野生動物傷害的,則由動物園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一條 法律...
-
被動物咬傷應向誰尋求賠償
被動物咬傷應當向動物的飼養者或者管理者尋求賠償,但被咬者自身存在重大過失或者故意的可能會得不到賠償。因為我國法律規定,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規定: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