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超市摔倒死亡可否索賠超市索賠有哪些依據
這需要根據具體情形而言,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滑倒了,那麼就和超市沒什麼關係。但如果是確實有超市的原因(比如超市剛拖完地、地上有水等)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的規定,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負有安全保障義務,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侵權責任。
承擔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賠償責任,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1)行為人實施了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
(2)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相對人受到人身損害。老人在超市購物時,如果由於超市違反安全保障義務,導致當事人滑倒受傷。
(3)受害人的人身損害事實與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具有因果關係。
(4)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行為的行為人具有過錯。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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