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撞人後事故處理流程
人被車撞後事故處理流程:
一、“事故雙方自行報案”處理程式以及相關手續: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雙方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撤出事故現場,迅速恢復交通;
2、由責任方通知保險公司進行定損;
3、雙方寫明事故經過;
4、事故雙方帶上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公司定損單及其影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隊處理;
5、交警部門對事故進行核實後,由事故責任方賠償損失。
二、交警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程式以及相關手續: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迅速報警,交警進行現場勘查後,當場做出事故認定,撤出事故現場,恢復交通;
2、由責任方通知保險公司做出車輛損失鑑定;
3、雙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隊,並提供駕駛證、行駛證、定損單的原件及其影印件,寫出事故經過;
4、由責任方賠償損失,無責方將事故維修費用發票交給責任方;
5、無責方離去,交警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責任方造成事故的違法事實做出處罰;
6、交警部門對責任方出具有效憑證,責任方依據該憑證找保險公司理賠。
人被車撞後請報案由交警劃分責任,然後依據交通事故認定書以及當地賠償標準、實際經濟損失、有關法律規定等確定賠償問題以及其它法律責任。賠償專案有醫療費,住院期間伙食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等,經鑑定構成傷殘的還可索賠傷殘賠償金,具體數額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代理到法院起訴。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一條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
電動車能夠被扣拿嗎
律師解析: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能夠扣留事故車輛,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自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
-
司機故意撞人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司機故意撞人涉嫌故意傷害。只要有證據證明是故意的,造成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撞人造成的人身傷害,不再由僱主承擔賠償,如果僱主進行了賠償,因司機具有故意心態,僱主可以進行追償。法律依據:《刑法...
-
重大車禍要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重大車禍要的處理方式:要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對造成的人員傷亡進行救助,並迅速報警。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
-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直接提起訴訟嗎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不能直接提起訴訟應當申請複核,但可以對交通事故賠償提起訴訟。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