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上下班途中構成工傷嗎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2.9W
律師解析:認定上下班途中是否構成工傷主要依據為是否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
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
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亡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單位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因工傷亡的,指派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
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亡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單位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因工傷亡的,指派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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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破產後工傷員工是否可以繼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破產後工傷保險待遇仍能獲得保障。《工傷保險條例》第43條第4款規定,用人單位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對於個體工商戶、合夥用人單位等被撤銷、登出或其他方式喪失主體資格的,由經營者、合夥人等對工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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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傷糾紛咋辦
律師解答:依具體流程處理。律師解析:當工地出現工傷事故時,依據下列流程處理:1、將受傷職工送醫治療。2、進行工傷認定,由其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3、認定為工傷的,按照認定結論辦理工傷賠付。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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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複議期間,可否申訴
律師解析:工傷認定複議期間,不可申訴。根據法律規定,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對工傷認定的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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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什麼繳納?
律師解析: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繳納工傷保險的單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