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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工傷賠償多少

石家莊工傷賠償多少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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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工傷保險年審通知


為切實加強工傷保險長期待遇領取人員管理,防止工傷保險基金流失,我市已開始2016年領取工傷保險長期待遇人員資格認證工作。

我市各參保單位需在 2016年 5月 31日 前 ,將本人填寫、參保單位確認後的《石家莊市企業工傷保險長期待遇領取人員資格認證表》報送市社保局工傷保險待遇稽核處(縣市區參保單位報送當地工傷科)。《石家莊市企業工傷保險長期待遇領取人員資格認證表》可自石家莊市企業工傷待遇支付業務用表公共郵箱(密qygs2010)下載,或到工傷保險待遇稽核處(工傷科)領取。

截止到 2016年 5月 31日 未進行資格認證的工傷保險長期待遇領取人員,從 7月 1日 起 暫停發放待遇。待補辦資格認證有關手續後,對確不符合領取待遇資格的,終止支付其相關工傷保險待遇;對符合領取待遇資格的,經辦機構確認後,按規定恢復相關工傷保險待遇並補發暫停期間的待遇。

我市對享受資格確認、待遇稽核、發放等環節要嚴格把關,要認真清理參保戶、發放戶和發放銀行單位開戶不一致問題,發現不一致的,先停發,後清理,查明原因並糾正後方可辦理髮放業務。對認證過程中申報死亡的長期待遇領取人員,要提供火化證明或公安部門的銷戶證明。對永久或暫時失去領取待遇資格的,參保單位要及時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並辦理停止發放待遇手續。對冒領、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個人或單位,一經查實,經辦機構應立即停止支付相關的工傷保險待遇,並按規定程式追償。

確認本人領取無誤,後方可繼續領取。實行這一舉措主要是防止國家工傷保險流失而制定的這一制度。望領取的保險則積極地辦理相關手續,對於冒領、不合條件、死亡等非法領取工傷保險的當事人,一經查實按規定進行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