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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超過訴訟時效的答辯狀

借款合同超過訴訟時效的答辯狀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已過訴訟時效的答辯狀怎麼寫

撰寫已過訴訟時效的答辯狀沒有固定的格式的,一般寫清楚案件主要事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最新的民事或者行政以及刑事法律依據,存在其他的抗辯理由或者的一併附上,加上相應的落款和致辭就可以的。
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18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