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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給嬰兒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戶口2.09W

一、給嬰兒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父母給嬰兒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影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二、非婚生子女上戶政策是什麼?

首先應該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為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有些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也可以接受委託作出徵收決定),並儲存好繳費的收據。繳費的數額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一定比例徵收,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確定,根據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有所不同。社會撫養費原則上應該一次性繳納,如果確有實際困難,可以書面申請分期繳納。

對於流動人口,生育行為發生在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部門按照現居住地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生育行為發生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徵收標準;生育行為發生時,現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都沒有發現的,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已經在一個地方繳納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被再次徵收。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給新生兒入戶口的話手續相對來說也是比較簡單的,只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在材料齊全的狀況之下就可以直接的提出申請,最後就完成了入戶手續的辦理,具體材料包括有戶口本和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