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撫養費嗎,再婚生活困難可以減少撫養費嗎
現在很多人離婚後子女都會交由一方撫養,另一方選擇支付撫養費,但是當未撫養一方選擇了再婚,生活壓力明顯增大後,這個時候可以要求撫養費減少嗎?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再婚撫養費嗎?再婚生活困難可以減少撫養費嗎?
可以就請求減少、中止支付撫養費提起訴訟。
我國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在司法實踐中,就撫養費的變更多以增加為主,請求減少、中止支付撫養費的較少,且請求減少或中止支付撫養費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但根據公平原則、情事變更原則,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舉證證明本人的生活境遇發生變化,無實際支付能力,可以訴求減少或中止撫養費的支付。
根據司法經驗,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當減少:
(1)給付方的收入明顯減少,雖經努力,仍維持在較低的水平;
(2)給付方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定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又有撫養能力;
(3)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經濟來源的,則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減少或中止給付撫養費後,一旦恢復甚至超過原有的撫養能力,子女仍有權要求恢復至原定的撫養費數額,甚至要求增加撫養費。
一般情況下再婚並不影響撫養費的支付標準。除非給付數額明顯過高,影響了支付方的生活水平,或者支付方經濟收入發生較大變化。
1、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裡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確定。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專案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2、法院根據什麼標準確定撫養費?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一)、子女的實際需要。
(二)、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三)、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再婚撫養費嗎?再婚生活困難可以減少撫養費嗎?這個問題上面已經做出詳細的解釋,離婚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來對撫養費進行最後的商談,如果對於撫養費雙方未達成一致的話,需要減少的那一方可以通過法律訴訟,表明撫養費過高,影響生活水平時法院可以使撫養費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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