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權司法解釋規定是什麼?
一、子女撫養權司法解釋規定是什麼?
子女撫養權司法解釋規定如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9、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10、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1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二、其他法條的規定,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在日常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於很多的撫養權問題都做出了明確的司法解釋的規定,這也是在不斷的司法審查過程當中所出現的疑難問題而進行一定的調整和確定的,所以撫養權確定的話是非常明確的。
-
什麼情況下中止探望權呢?
離婚是我們大家都很熟悉的,大家身邊周圍離婚的人肯定也不少,但是現在離婚如果有孩子就會涉及到很多,比如孩子的撫養權和孩子的撫養費,其中還有孩子的探望權。那什麼情況下中止探望權呢?建立探望權制度,一是為滿足父母對子女基於親情的心理訴求,二是為保證父母離異後...
-
起訴探視權需要多少錢?
我們知道探視權顧名思義就是探視的權利,是運用到離婚中對於孩子探視的權利,一般情況下探視權都是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擁有,另一方不能阻止一方進行探視,國家法律對於探視權有相關的規定。那麼如果起訴探視權需要多少錢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一、探視權...
-
關於離婚後兩個孩子會怎麼判
離婚案件中就孩子撫養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第一,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第二,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第三,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
-
扶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後死亡,子女由誰撫養?
現在的離婚率越來越高,很多人因為各種方面的原因而離婚,如果沒有孩子的話自然會少一些關於這方面的糾紛,但是對於有孩子的夫妻離婚的話,後面因為孩子的問題而產生很多的問題,尤其是對於獲得撫養權的一方一旦意外死亡的話,孩子的撫養就會成為問題。其實對於孩子的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