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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判決書如何判決

子女的撫養問題是離婚糾紛中最重要的一點。通常可以通過雙方協商解決,但若是協商不下來,就只能通過法院解決問題了。那麼法院是如何將子女撫養判決書判決下來的呢?這想必是作為父母爭取孩子撫養權最關心的一個話題。小編今天就整理了一些相關資訊,供大家閱讀參考。

子女撫養判決書如何判決

一、法院如何判決子女撫養判決書

(一)兩週歲以下離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

根據我國司法實踐,在夫妻離婚時沒有對離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進行特別約定或夫妻離婚時沒有 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 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 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除外。換句話講,兩週歲以下的子女,夫妻離婚時離婚子女撫養權一般歸屬於母方。但若母方存在上述三種例外情況的,夫妻離婚時則離婚子女撫養權歸屬於父方。

(二)兩週歲以上離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

因兩週歲以上的子女對母方的依賴減少,因而我國法律對兩週歲以上子女的離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沒有做出傾向性規定,而是在離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問題中,著重考慮離父方、母方對離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的承受條件和承受能力。

(三)十週歲以上子女尊重其的意願

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就有一定的判別意識,因此法院一般會理解孩子的意願,作為判決結果的參考依據。

二、怎麼爭取子女撫養權

離婚父母為了爭取子女撫養權,可以從以下方面收集證據:

(一)證明自己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證明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四)另一方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五)已方收入穩定、對方收入不穩定長期離家不回;

(六)對方有不良嗜好、賭博、酗酒、吸毒等惡習;

(七)已方思想品德好、對方對離婚存在過錯的。

作為父母,已經經歷了婚姻的失敗,當然更希望能有孩子陪伴左右,也算是心靈上有些慰藉。所以小編提供的子女撫養判決書的爭奪技巧,大家可以好好閱讀和學習,做到方方面面都要有利於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法院會根據你的表現和孩子成長的要求來做出合理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