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死亡後財產分割是怎麼分配的?
(一)子女身亡的情況,對於其死後的遺產分配的問題,應該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來進行分配。
1、其父母、配偶或是子女應該作為其遺產的第一繼承人,他們之間對於遺產的分配又是具有同等繼承權利的。如果是子女已婚的情況,對於夫妻間的共同財產,也就是夫妻關係中處於存續期間的共同的收入,這樣的財產分配應該是有一半屬於他,而另外的一半就是屬於其配偶,在劃分完成夫妻的共同財產之後,才是對其個人的遺產進行分配,一般的分配方式就是根據權利的相同進行均分。
2、如果處理的不好就很容易造成遺產繼承的糾紛,因為涉及到的能夠得到其遺產的繼承人一般是由很多的成員組成,而不是一個人繼承全部的遺產。如果是子女死亡,並且子女已經進行婚配,那麼作為其父母是不大可能獲得其子女全部財產的。
3、如果是兒子死亡的情況,對於其遺產的分配首先要確定的就是誰擁有其遺產的繼承權,這個在上面已經提到過,也就是按照法律的規定,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屬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他們之間對於財產的分匹配具有同等的繼承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在財產的繼承人確定之後就是要確定什麼是屬於死者的財產,這樣才能對其進行分配。
1、在上面提到過了如果是子女已婚的情況,那麼夫妻的共同財產中有一半應該是屬於死者的財產,另一半是屬於其配偶的財產。對於屬於死者自己的財產,都是屬於的死者的個人財產,將會作為遺產進行分配。
2、在分配因為女子死後留下的遺產的時候,一般的分配原則就是進行均分,但是如果死者有子女,並且在其死亡的時候還未成年,法院就會予以其未成年的子女較多的分配,具體的數額,由法院的判定自由的裁量。但是在第一順位繼承人中一般的原則是進行的平均分配,而分配的具體份額根據遺產的數量來確定。對於其中的一般情況其實在法律中並沒有做出限定,將由法院進行裁決和判定。
(三)特殊的情況下,遺產分配的份額就可能會不均等。
首先就是其繼承人當中存在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人,在進行分配的時候就應當予以其特殊的照顧,但是要求其必須是同時滿足具備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這樣的兩個條件,才能予以照顧。
綜合上面所說的,兒子死亡之後如果留下有財產是可以按遺產的分配方式來進行處理的,但如果被繼承者有遺囑的就可以按遺囑來進行處理,所以,財產的分配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因遺產處理不好的也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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