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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多久視為自動離婚

離婚3.27W
夫妻分居多久視為自動離婚
律師解析:夫妻分居多久都不會視為自動離婚我國法律不承認自動解除婚姻關係的,即解除婚姻關係只有起訴和登記兩種方式,且起訴必須提交起訴狀,經過法定審判,登記必須申請離婚登記,經過離婚冷靜期,均不存在自動離婚的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