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少分或不分財產,指的是夫妻財產總額還是針對隱藏、轉移的部分
當事人問這個問題,是基於對《民法典》第1092條的理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實踐中,在確定少分或不分的數額時,是針對夫妻財產總額,還是僅針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部分財產?
最高院意見:
法律規定的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情形下,對該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針對的是夫妻共同財產總額,不限於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
少分或不分把握的標準根據損害的財產數額、總財產的數額、各方的過錯等案件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具體處理時,應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
要特別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在承繼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基礎上,刪去了“離婚時”的表述,也即上述行為不限於離婚時,也包括離婚之前的整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同時,增加了“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杭州婚姻律師李曉娟解讀:
此前,實務中對該問題的爭議還是比較大的,最高院對該問題作出答覆,如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少分或不分的部分不只是限於隱藏、轉移、揮霍的部分,而是放在夫妻共同財產總額中去裁判比例。
並且,這種主張分割的權利,不只是在離婚後,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有這種情形的,另一方也有權主張。
-
一對夫妻已有一個孩子了還能再生孩子嗎
我國現在已經是三孩政策,一對夫妻可以生三個小孩,如果已經有了一個小孩,是可以再生孩子的。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
有了小孩子,卻想和老公離婚,該如何處理
一、有了小孩子,卻想和老公離婚,該如何處理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了離婚。孩子歸誰撫養,首先就由夫妻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時,再起訴到法院,法院一般都會判歸撫養條件好的一方撫養;如果夫妻雙方的撫養條件都差不多,法院會參考小孩的意願來作出判決。倆孩子的法院...
-
孩子已成年離婚協議怎麼寫
孩子已成年的,撰寫離婚協議如下:一、標題寫明離婚協議。二、開頭寫明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男女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離婚原因。三、正文寫明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
農村徵地獨生子女可以多分嗎?
一、農村徵地獨生子女可以多分嗎?農村徵地獨生子女不可以多分,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徵地單位收取後,按如下方式處理: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