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結婚兩年彩禮退多少合適?

結婚兩年彩禮退多少合適?

一、結婚兩年彩禮退多少合適?

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結婚後又離婚的,一般婚前彩禮不能退。但在符合一定法律條件下,彩禮也是可以要求退還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從原則上來講,夫妻兩人結婚都已經兩年了,那麼這時候彩禮錢是不需要退還的,不過還有一些情況比較特殊,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判定一下,看這個臺彩禮錢是否能退還。

2、如果結婚兩年來兩人並沒有共同生活過,那這種情況可以要求退還彩禮錢,如果對方不退還,那要準備好充分證據,然後通過法院訴訟離婚,法院會結合實際情況來判定,最後也會要求對方退還彩禮錢。

3、當然了,如果本身兩人只是舉辦了婚禮但沒有領取結婚證,像這種情況現在就不叫離婚,當然分開的時候彩禮錢也需要退還,如果彩禮錢用於兩人共同生活使用掉的情況下,就不需要退還。

二、結婚彩禮錢離婚怎麼算?

1、如果兩人並沒有領取結婚證,像這種情況對方必須要全部退還彩禮錢,如果不退還,那大家可以通過法院訴訟,要求對方返還。

2、如果兩人領取結婚證,但結婚之後並沒有共同生活的,像這種情況也需要全部返還彩禮錢。

3、如果男方家裡由於給女方家裡彩禮錢,然後變得生活非常困難的情況下,也需要退還彩禮錢,不過不需要全部返還,可能需要返還其中一部分。

4、另外要看一下兩人之間是否有感情,如果沒有感情無法繼續生活在一起的情況下,那要了解一下有沒有過錯方,如果女方是完全過錯方,那麼現在離婚時就需要返還彩禮金額。

三、彩禮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登記結婚之後給付的彩禮,從彩禮的法律關係分析,屬於一般的贈與,但其贈與目的的現實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間建立穩定的婚姻關係。

結婚彩禮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慮財產的來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並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上述規定的第8條規定精神處理,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

2、彩禮由一方家庭佔有的。

由於彩禮未轉入男女雙方的財產共同體,只是由一方家庭佔有,則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此時仍應考慮當事人送彩禮時的目的性按照《民法典》立法本意,根據公平、合理原則予以酌情返還。

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係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在法律上,彩禮其實質是一種贈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給付彩禮是男方以女方與其結婚為目的的附條件贈與行為,如雙方締結婚姻關係,贈與行為就會發生法律效力,彩禮歸受贈人所有,一旦結婚不成,贈與行為則失去法律效力。

標籤:彩禮 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