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過錯的鑑定原則是什麼
一、侵權責任法過錯的鑑定原則是什麼
《侵權責任法》已經失效,相關內容已被《民法典》所取代,以過錯作為歸責的最終構成要件。即行為人的侵權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害,須行為人在主觀上存在過錯才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過錯責任是侵權責任的一般歸責原則,除法律法規規定的特別侵權行為外,一般侵權行為均適用過錯歸責原則。
過錯推定責任原則是指基於法律的特別規定,推定加害人存在過錯而應承擔侵權責任,加害人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過錯推定責任原則主要情形有: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駕駛者適用過錯推定;
(2)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致人損害,堆放物致人損害,適用過錯推定;
(3)林木折斷造成他人損害,對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適用過錯推定;
(4)動物園發生動物致人損害時,對動物園適用過錯推定;
(5)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因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致在其學習、生活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受到人身損害,教育機構應承擔相應責任,除非教育機構能證明其已儘管理職責。
二、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權人對於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正在進行的或繼續之中的侵權行為有權請求法院予以終止,它可以適用於各種侵權行為,只要這種違法行為正在進行之中或在延續的情形下;
(2)排除妨礙
排除妨礙是由侵權人解除因其行為引起的妨礙他人正常行使權利和實現利益的客觀事實狀態,這種方式主要適用於物權,特別是相鄰權受到侵害的場合;
(3)消除危險
危險是對將來的、有造成侵權損害後果可能的事實和狀態而言的,處在此種狀態中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要求侵權人予以消除;
(4)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侵權人將其非法佔有的或管理的財產轉移給被侵權人。一般而言,有權請求返還財產的是財產的所有人;同時該財產必須還存在,如果不復存在,只得賠償損失或承擔其他責任;如果侵權人將該財產轉讓給第三人的,還要看第三人在受讓財產時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如果符合,為第三人利益及整個交易安全考慮,也不得請求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
恢復原狀主要適用於財產損害的場合,它是請求侵權人恢復到物原來的狀態。請求恢復原狀需具有兩個條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損害的物有恢復到原狀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該物有恢復到原狀的必要;
(6)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最常見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它不僅可能適用於侵害財產權益的場合,也可以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形,損失的範圍不僅包括積極損失還包括消極損失,賠償損失一般以實際損害為限;
(7)賠禮道歉
賠禮道歉是侵權人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被侵權人承認錯誤、表示歉意,它主要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形;
(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消除影響是指侵權人在不良影響所及的範圍內消除對被侵權人的不利後果;恢復名譽是指侵權人在其造成損害所及的範圍內恢復被侵權人的名譽於其未曾受損的狀態。它們通常只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況。
因此在實際生活中,一旦因為個人主觀上的錯誤導致了另一方受到了損傷的情況,那麼就需要承擔對應的侵權責任,具體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就需要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來看了,如果損傷不是很大的,那麼一般的賠禮道歉也行,如果是損傷比較嚴重的,那麼可能就會涉及到賠償問題了。
-
婚前公司婚後如何分割
一、婚前公司婚後如何分割婚前的公司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屬於個人財產,不需要參與分割。但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公司的經營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分割。如果雙方約定了,該公司屬於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
-
離婚子女撫養權又復婚怎麼處理?
一、離婚子女撫養權又復婚怎麼處理?離婚子女撫養權又復婚需要到民政部門來辦理再次登記結婚的手續,孩子的撫養權是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產生的問題。我國法律規定,父母離婚時,父母與子女的權利義務關係不發生改變,只是父母撫養子女的方式發生了變化:由父母雙方與子女...
-
孩子已成年離婚協議怎麼寫
孩子已成年的,撰寫離婚協議如下:一、標題寫明離婚協議。二、開頭寫明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男女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離婚原因。三、正文寫明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
民法典中如何申請離婚財產保護
一、民法典中如何申請離婚財產保護離婚時就財產分割產生爭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在緊急情況下,不申請財產保全會損害自己利益的,當事人可以寫申請書,提供相關證據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當事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