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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彩禮要不回來了是嗎?

離婚彩禮要不回來了是嗎?

一、離婚彩禮要不回來了是嗎?

應該是的,這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吧,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行情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援返還彩禮的請求。

二、彩禮的存在意義有什麼?

1、男方下聘,女方納彩是自古就有的習俗。是說男方要娶女方為妻時,需要給女方家禮金(物品和錢),也就是俗稱的彩禮,

2、它代表的意義是一個男方把女方當作珍寶誠心求娶的態度,同時也是對岳父岳母養育好女兒的答謝敬禮。

3、要知道女方要彩禮,並不是賣女兒,多數女方會把錢加上自己的嫁妝返給男方,萬一未來生活有變故可以有壓箱底的錢作為急用,生活更有保障。

4、至於彩禮給多少錢這也是按照當地情況或其他因素而定的,之所以現在大家一提到彩禮都各說紛紜,無非是現代的天價彩禮已經讓納彩這種形式被賦予了過多的物質含義,有些還帶有沉重的負擔,失去了彩禮原有的本意。不提高額彩禮,要承認結婚是一件喜事,女方家討個彩頭很正常。

5、現代彩禮明顯在走極端化,要不就是天價,要不就零彩禮,從不能量力而行,搞得現在結婚就變得交易一樣。關於要不要彩禮,沒有人有權利說對錯。

6、按說彩禮是一種習俗,也是一種禮儀,男方給出彩禮也是人之常情,給多少,男方會衡量自已實際情況拿出相應的彩禮來表示心意,而不是女方價碼的界定。願意給和索要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和感受,願意給是一種心甘情願的付出,沒有敵對情緒,而且給的舒服而愉快。

離婚時彩禮一般不會返還,彩禮主要是表示男方把女方當作珍寶,誠心求娶,用於感謝岳父岳母養育好女兒。彩禮是自古以來遺留下來的一種風俗習慣,是一種禮儀,不同的地方規定的彩禮也有所不同,在給付彩禮時要考慮自己的實際經濟狀況,量力而行。

標籤:彩禮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