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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保險財產如何分割?

現在離婚是已經很常見的事情了,但是離婚時,我們都知道有關於財產的分割,很多夫妻因為財產的分割鬧的老死不相往來,但是離婚時大家還是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關於保險財產的分割,那下面小編來給介紹一下吧!

離婚時保險財產如何分割?

人身保險的處理情況:

1.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根據以生存到一定年齡為給付條件的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所獲得的保險金,應認定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投保的保險,離婚時尚在保險期內。如果被保險人和配偶一方是夫妻一方的,投保人可選擇繼續承保並支付保險單現金價值的一半給另一方或終止投保並將保險人退還的保險現金價值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申請人和被保險人分別為夫妻的,投保人、保險公司、投保人可協商更換保險合同主體,繼續履行合同,由被保險人向對方支付保險單現金價值一半或終止保險合同,保險人退還的保險現金價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3.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為被保險人,因醫療保險合同而取得的人身性保險金,或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壽保險合同所獲保險金,應視為配偶一方作為受益人的個人財產。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

標籤:分割 離婚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