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老公轉移財產怎麼辦?
一、離婚時老公轉移財產怎麼辦?
發現老公已經存在財產轉移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一般法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後,會裁定是否需要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一旦法院做出裁定就會立即執行。此時切忌在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要提起離婚訴訟,否則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至於你老公已經轉移的那部分財產,你可以向法院證明並要求分割該財產。
《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時如何處理婚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在第十條中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在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下,應當以當事人離婚為條件。最高人民法院的這一司法解釋,使得我國對婚約問題的處理有法可依。
但由於這一解釋,沒有明確說明婚約解除後彩禮的返還,與離婚後彩禮的返還的具體區別,如返還的數額如何把握,對生活困難如何確定等。導致審判人員由於認識的分歧,對同一案件的處理會出現不同的結果。筆者認為,我們通常理解的,要把“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作為彩禮返還的條件。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的時候一個重要問題就是財產處理。如果女方發現老公轉移財產來規避分割,女方可以及時申請財產保全,防止對方進一步的隱藏轉移財產。即使是簽署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只要有這方面充分的證據材料,在一年之內女方就可以另行起訴,要求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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