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法院如何
財產分割3.08W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離婚財產分割法院如何處理?
一、離婚財產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財產分割前,要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其他家庭成員財產區分,然後再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夫妻個人財產區分開來。一般情況下,難以認定屬於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可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二、離婚可以約定財產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程式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如果能夠達成一致,由夫妻離婚協議分割共同財產。如果協商達不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分割共同財產。約定財產分割不能違反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不侵犯國家、集體和第三人財產利益。一般協議離婚時是約定財產分割的,而在實踐中,約定財產分割多會在離婚後出現糾紛,已生效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反悔或是變更又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建議如果離婚的雙方約定財產分割,可以請律師幫忙稽核一下,以免離婚後出現不必要的糾紛。三、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可以按照一下原則約定分割,這也是法院判決財產分割的原則。1、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2、照顧子女和女方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3、照顧困難一方和無過錯一方利益4、對盡家庭義務和協助另一方工作付出義務較多的一方予以補償5、約定優先於法定6、方便生產、生活、學習和工作,利於發揮財產價值7、不違反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不侵犯國家、集體和第三人財產利益的原則四、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相關法律法規《婚姻法》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7條: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房屋贈與給未成年孩子,可以撤回贈與嗎?
贈與財產的現象很常見,尤其是在親人之間尤甚。並且很多都是發生在父輩和子輩之間。雖然說將房屋贈給未成年人十分少見,不過也不是沒有,比如,父母會將房子贈與給未成年的孩子,而爺爺奶奶也會出於愛或者其它的原因將房子贈與給自己的孫子或是孫女。既然有贈與那麼肯定...
-
在我國沒離婚房子可以過戶嗎
真正的婚姻生活是細水長流的過日子,現在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會認為既然已經選擇了結婚,那麼婚後物質和其他方面沒有必要太過於斤斤計較的,因為有很多的人就希望房產證上面只寫上自己一個人的名字,但是考慮到是屬於正常的婚姻關係,所以比較擔心在我國沒離婚房子可以過戶...
-
婚後取得的股權但實際還沒有出資要分割嗎
婚後取得的股權但實際還沒有出資要分割嗎結論:股份作為一種財產形式,股東是否已經實繳註冊資本對股東參與決策、分紅,轉讓、質押股權等權利沒有實質性影響,實際並未繳納出資額,僅僅是認繳,不屬於財產的抗辯,且是否實際出資也不影響案件的實體處理。如果在離婚時沒有涉...
-
離婚屬於私有財產的有哪些
一、離婚屬於私有財產的有哪些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並結合審判實踐,夫妻個人財產的範圍應當包括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1.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是指一方結婚以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具體來說一是各種收入,例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