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財產判決有哪些規定?
離婚後財產判決有哪些規定?
離婚夫妻在離婚後發現還有財產沒有分割的,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的;或者在協議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財產。法院判決後,如果對方不按照判決分割財產,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協議離婚後可以提起訴訟的情形】
1、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2、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3、登記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4、登記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訴訟離婚後可以提起訴訟的情形】
1、訴訟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如何申請強制執行離婚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婚姻法》的相關規定,訴訟離婚已經生效併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判決、 裁定,由離婚案件的一審人民法院執行。協議離婚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對於提出申請執行的期限,《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以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離婚案件當事人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強制執行,一年的開始時間為離婚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後一天。
離婚後財產判決的起訴時間有著一定的上限,超出起訴的年限則無法進行申請。但是如果是在判決後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財產等欺騙行為,此時屬於財產判決起訴的審理範疇之內,被害人即可按照相關程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進行財產分割。
-
婚姻法修正夫妻共同財產是怎樣的
一、婚姻法修正夫妻共同財產是怎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婚姻法分割房產分...
-
自願離婚無共同財產分割怎麼寫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
-
夫妻雙方婚前財產離婚後怎麼分?
一、夫妻雙方婚前財產離婚後怎麼分?在實踐中,婚前財產分割主要有以下情況: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遵...
-
離婚屬於私有財產的有哪些
一、離婚屬於私有財產的有哪些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並結合審判實踐,夫妻個人財產的範圍應當包括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1.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是指一方結婚以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具體來說一是各種收入,例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