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單獨出售房產有效嗎?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一條的規定,即:“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後,更進一步明確了保護善意第三人的權益。
實踐中,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現象不在少數。這一問題既關係夫妻財產製度和夫妻雙方利益的保護,也關係交易秩序的安全,關鍵在於如何平衡不同意出售的配偶與善意第三人之間的權益。當夫或妻一方與第三人發生不動產物權交易時,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但實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第三人盡到了必要的審查與注意義務,支付合理的房屋價款且已經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為了保護交易安全,根據善意取得制度,第三人可以取得不動產物權。就第三人而言,要求其在房產交易中審查出賣人是否有配偶、處分的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不可能的,也不利於交易的效率。《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本條規定,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這一規定與我們的生活習慣有密切關係,因為在夫妻財產處分中,夫妻雙方與第三人相比明顯處於優勢地位,同時夫妻雙方的特殊身份關係和財產共有關係容易使第三人對處分一方的處分權利等方面產生信賴;加之現代經濟交易活動頻繁,如果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勢必影響交易的效率和成本。此外,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交易秩序的安全最終影響社會經濟發展,故此要建立必要的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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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無效的後果損失承擔
律師解析: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主要是合同所設定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形式不發生擔保效力,擔保人還可能承擔擔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責任。擔保合同無效時,產生締約過失責任。抵押合同是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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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要約後要約是否會失效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拒絕要約後要約並不會當然就失效,而是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後,要約才會失效。如果拒絕要約通知送達要約人前,受要約人撤銷拒絕通知的,要約是不會失效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約被拒絕、要約被依法撤銷、受要約人未在承諾期限內作出承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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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應該如何籤才有效
律師解析: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因此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應當有效。滿足些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但是如果法律另有規定的,或者是雙方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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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無效對方又不退錢怎麼辦呢
律師解析:可以與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一致的,那麼是可以向法院起訴。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遺棄的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