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技術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我國技術合同需要交印花稅的,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零售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印花稅計算一般按合同計算,繳納印花稅的技術合同,繳納印花稅的計算方,同時是按合同所載的金額乘以萬分之三應繳納印花稅的技術合同,包括藝術轉讓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技術諮詢合同技術培訓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二、印花稅中的技術服務合同徵稅範圍包括哪些
根據《關於對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技術服務合同的徵稅範圍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如為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提出實施方案,進行實施指導所訂立的技術合同。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驗目的進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準化測試以及勘察、設計等所書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特定專案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書立的技術合同。對各種職業培訓、文化學習、職工業餘教育等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培訓合同,不貼印花。
三、關於技術諮詢合同的徵稅範圍問題
技術諮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專案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有關專案包括:
1、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專案;
2、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專案;
3、其他專業專案。對屬於這些內容的合同,均應按照“技術合同”稅目的規定計稅貼花。至於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諮詢不屬於技術諮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四、關於技術服務合同的徵稅範圍問題
技術服務合同的徵稅範圍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如為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提出實施方案,進行實施指導所訂立的技術合同。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營目的進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準化測試以及勘察、設計等所書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專案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技術合同。對各種職業培訓、文化學習、職工業餘教育等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培訓合同,不貼印花。技術中介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以知識、資訊、技術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絡、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所訂立的技術合同。
在簽訂技術合同時,我們應當注意技術合同所要繳納的稅的種類,而且還應當注意所繳納的稅的金額,以免出現交稅不及時、遺漏交稅、交錯稅的金額的情況,從而產生法律方面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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