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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安置合同主要條款有哪些

主要條款有:
1、拆遷當事人及基本情況。當事人包括:拆遷人;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
2、拆除房屋的有關情況。
3、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補償時間。
4、房屋估價。5、拆遷安置辦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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