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退股資金如何清算
合夥人退股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準備退股的合夥人即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按照退貨人的持股比例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對於退股財產退還方式,可以經合夥協議或全體合夥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同時退夥人退夥了,並不代表與合夥企業自此沒有關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普通合夥人退股的對於退夥前形成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退夥,基於退夥前的債務,以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合夥企業法
第五十一條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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