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撤資糾紛管轄法院應該怎麼確定
一、股東撤資糾紛管轄法院應該怎麼確定?
法院管轄,第一,如果被告是公司整體,這樣的話應該是該公司的註冊地的法院管轄,同時,該公司的所在地址的當地的法院也有管轄權。
第二,如果被告是公司裡面的股東個人,不是公司整體,這樣的話,通常,管轄權應該在股東個人住址當地的法院,或者也可以諮詢下公司所在地當地的法院,是否有管轄權。
股東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續期間,股東基於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權的價值,從而絕對喪失其社員地位的制度。
股東退股申請條件: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二、撤資退股應該怎麼分配?
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後,公司股東不得出現抽逃出資的情況,撤銷退股只能出現在公司解散或者連續五年不分紅等的情況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五條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任何民事糾紛的前因後果不能一概而論,股東撤資糾紛的實際情況有可能還非常的複雜。但在確定管轄法院的時候無外乎就是這兩種情況,股東撤資對於公司、債權人以及其他股東來說都是非常重大的一件事情,某一個環節上的操作,如果不夠謹慎的話,就極有可能引發各方人員的矛盾。
-
公司解散後合同如何履行,公司強制解散的條件是什麼
一、公司解散後合同如何履行公司在解散期間存續,但不得從事與經營無關的活動,所以未履行完畢的合同,公司清算組一般會解除,並且依據合同性質進行相應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程式】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
-
合夥企業是否是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怎麼解決
一、合夥企業是否是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企業的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承擔,合夥企業財產不足的,有限合夥人以其出資承擔責任,而普通合夥人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
-
未實際出資的股權如何轉讓,相關法律規定
一、未實際出資的股權如何轉讓股東未實際出資的,不影響股東轉讓股權的權利,如果轉讓給其他股東以外的人時,要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同意的,與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辦理股權登記,但該股東對公司債務要承擔連帶責任。二、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
-
股東出資不實,債權人是否可以追加股東
一、股東出資不實,債權人是否可以追加股東出資不實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要承擔連帶責任。在公司破產後,公司債權人可以追加出資不實股東,要求股東承擔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