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經營管理

法人用公司貸款時監事不同意應該如何辦

法人用公司貸款時監事不同意應該如何辦
律師解析:法人用公司貸款會損害公司的利益時,監事可以要求法人予以糾正。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法定代表人的定義及行為的法律後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公司法》第五十三條
【監事會或監事的職權(一)】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