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和有限合夥企業的區別是什麼
1、設立要求不同:
有限合夥企業:根據《合夥企業法》設立,第61條規定必須由2個(包含2個)以上的合夥人出資設立,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人中至少有一名是普通合夥人。
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設立,第24條規定由1-50個股東出資設立,不能以勞務出資。
2、風險承擔不同:
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第三條規定,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治理結構不同:
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權利。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委託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東會、董事會是權力機構。
4、份額或股權轉讓不同:
有限合夥企業:對外轉讓,需要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協議約定除外);對內互相轉讓,通知其他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
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第71條規定,股權對外轉讓,章程有規定按照規定,沒有規定,其他股東過半同意,可進行轉讓,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對內互相轉讓,自由轉讓。
5、新增合夥人或股東不同:
有限合夥企業:新合夥人入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全體2/3以上表決權同意即可增資,引入新股東。
6、利潤分配不同:
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企業法》第69條規定,有限合夥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限責任公司:同股同權,按照佔有股權的比例相應分配利潤,承擔風險,更強調資本的聯合。
7、稅務承擔不同:
有限合夥企業:先分後稅,對合夥企業本身不徵稅,只對合夥人徵稅。合夥人是自然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繳納企業所得稅。
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對自然人的股東分紅,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由於有限合夥企業中,必須要有一名普通合夥人,所以合夥企業中,均存在普通合夥人,均有一方需要承擔無限責任,這和合夥企業沒有獨立法人資格也密切相關。因此這種模式下,企業無法做大做強。另外,由於合夥企業無獨立法人資格,因此無法公開募股或發行債券,也就無法作為IPO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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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情形有哪些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的。合夥協議約定有經營期限,期限屆滿時合夥人不願意繼續經營合夥當然終止。這意味著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並不必然引起合夥企業的解散,只有在與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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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大會通知範本
1、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全體股東另有約定外,召開股東會應提前15日通知各股東並取得各股東的收到回執,因本次增資屬公司重大事項,需注意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辦理,以免因程式瑕疵在申請掛牌時被退回;2、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全體股東另有約定外,注意會議時間安排在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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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解散的決議怎麼寫?
一、合夥企業解散的決議怎麼寫?合夥企業解散的決議根據《合夥企業法》及本企業合夥協議的有關規定,本企業依法解散,於年月日召開了合夥人會議,會議由全體合夥人參加,經全體合夥人一致通過,作出如下決定。1、本合夥企業因合夥期限屆滿(或因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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