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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大會決議通過需要什麼條件

股權1.52W

有限責任公司表決,並沒有規定必須1/2通過有效。事實上,股東是可以自由約定的。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法律有規定的以外,其它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有限公司是一種公司的組織形態,有限公司對外所負的經濟責任,以出資者所投入的資金為限。分為私人有限公司和公共有限公司。倘若有限公司被債權人清盤,債權人不可以從股東個人財產中索償。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股東大會決議通過需要什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