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解答 > 公司經營糾紛律師解答
能否分別轉讓股東權中的權能
公司經營糾紛律師解答2.43W
能分別轉讓股東權中的權能。股份轉讓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持有人自願將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價金的行為。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
拖欠工程款如何計利息
於拖欠的工程款可以按照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工程款拖欠利息從應付工程款之日開始計算,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檔案之日;(三)建設工程未交付...
-
法人主體變更是否涉及股權變更
公司法人代表變更與股權變更沒有直接關係的,對股權進行轉讓才能涉及到股權變更,法人代表變更進行變更登記。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
-
股東連帶清償責任比例
視情況而定。若公司無力還款,股東按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依據《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
-
公司營業期屆滿後繼續經營的後果誰承擔
公司在這期間繼續經營的後果,仍然由公司承擔。公司營業期屆滿,不代表公司的民事(法人)資格,就已經消滅,在工商主管部門撤銷註冊登記/吊銷營業執照前,公司的經營資格已歸於消滅,但民事主體資格依然存在。在此情況下公司因經營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仍應以公司名義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