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突然離世財產如何分?
我們都知道爸爸是一棵樹,為我們撐起了半邊天,可當爸爸去世的那一天,隨之而來的就是財產的分割,有的家庭甚至是鬧得很凶,還是的甚至是鬧上了法庭,到底這財產誰是第一繼承人,那就來了解一下爸爸突然離世財產如何分?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爸爸突然離世財產如何分?
遺產繼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遺囑繼承,在被繼承人死亡後,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
第二,法定繼承:在沒有遺囑或者遺囑無效的 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位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第二順位繼承人不得繼承。
二、父親去世了房子應該怎麼分?
要看你家住房,是以你爹名義辦理的房產證還是你名義辦理。這個很重要,以你名義辦理,這房子就是你合法擁有的房產,和任何人無關。權益屬於你和你自己小家庭。如果當初就是你爹名義得到的房改房 ,單位也是以你爹名義要你們交款辦理你爹名義房產證,那麼~~這房子就屬於你爹的財產,和你是無關的!你爹過世,要看他是否有遺囑指定繼承人,沒有的話,按照第一繼承序列;死者配偶(你繼母)死者子女(你和你的兄弟姊妹)死者爹媽(你的爺爺奶奶)你們三方平均分陪繼承這房子你爹名下全一份額!你和你繼母繼承份額是一樣的!權利也一樣!
三、父親去世,房產手續如何辦?
1、去公證處辦公證。如果你父親有遺囑將房子留給你,就帶著遺囑;如果沒有,你父親的所有第一順位繼承人(你的爺爺奶奶;你母親;你的兄弟姐妹)都要到場書面放棄繼承權,如果沒有要開證明(比如你是獨生子女,要有獨生子女證),如果已經去世了(比如你爺爺奶奶)也要開證明。
2.帶著公證書、你父親的死亡證明、房本、你的身份證明去房管部門辦理。
3.可能還要交點兒錢,具體多少各地不太一樣但應該不多。
四、父親去世2年了,奶奶還有全分割財產嗎?
在繼承人沒有喪失繼承權的情況下,只要繼承人沒有放棄繼承,且沒有超過法定期限,則繼承人就有權要求繼承財產;
如未發生繼承,則最長的保護期間為二十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第一百八十八條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綜合上面所說的,爸爸突然離世財產如何分?財產有二種分法,一種是遺囑繼承,按遺囑該怎麼分就怎麼分,另一種就是法定繼承,按順序民法典,第一順位的肯定就是配偶、父母、子女,因此不同的方式就有不同的分法,只要按正規的法律程式來,就可以拿到該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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