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律援助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現在是法治社會,人們解決糾紛的時候應該採取法律手段,其中訴訟就是經常用到的一種。當事人提請民事訴訟,一般都是通過代理律師完成。而對於那些請不起律師的當事人,國家還有法律援助制度作為保障。那麼申請法律援助具備的條件是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吧。
一、申請法律援助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事項屬於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需經訴訟或仲裁程式解決的案件應當已經立案)
2、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獲得法律援助
3、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二、申請人應向哪個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訴訟案件,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經法院解決的非訴訟法律事務,由申請人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對同一案件均有管轄權的,由最先接受申請的援助中心管轄。
三、法律援助的範圍是什麼?
1、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請求國家賠償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2、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綜上所述,法律援助是針對經濟困難群眾的,也就是說,只有條件才能申請得到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具備的條件應該包括當事人申請事項在法律援助範圍之內、經濟上存在困難、有當地居住證明等。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可以向司法局下面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快的話一週左右就可以得到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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