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諮詢收費合規嗎,被投顧公司誘導交了股票服務費能不能追回
金融市場雜亂,騙局手段也在不斷變化,很多投資者暗暗叫苦,防不勝防。各種違規操作、濫竽充數的騙局操作更是屢見不鮮。
【投顧被騙真實案例】
今年8月份,蘇某在收到一名陌生男子發來的新增好友申請,對方備註:股票交流,本來蘇某平時也玩玩股票投資,經常混在各大股票論壇裡,以為是哪個論壇的朋友就加了。
新增之後該男子謊稱自己正在跟著某某資訊做股票投資,某某資訊每天都會分享牛股、賺錢很多!比自己盲投好多了,在取得蘇某的信任後,對方以高額回報率誘惑蘇某也給某某資訊交服務費。
9月下旬,蘇某沒能經得住誘惑就跟某某資訊簽了合同,並開始投資,第二天給某某資訊轉了3萬多的服務費。操作了一段時間,感覺還不錯,一開始推薦的股票還是可以的,服務也很到位,蘇某覺得不錯,就加大了對股市的投入,老師後來說如果想提高股票服務質量,可以再交5萬服務費升級服務,有高階分析師單獨帶領蘇某操作。
蘇某現在對他們的業務很滿意,在加上已經有盈利刺激了,就又交了5萬,以為會有高階分析師帶,一定沒問題,蘇某投入股市的錢也加大了,結果之後推薦的股票竟然讓蘇某在股市的錢全部被套,甚至有一隻股票買入之後就開始連續跌停,股票根本不像他們說的那麼牛!
導致蘇某的賬戶虧損直達50%,遂在網上查詢相關訊息,這才發現自己就是被騙了,一開始讓蘇某小賺一筆,目的是讓蘇某迷惑,相信他們。誰知等待蘇某的,竟然是更大的陷阱!
【遭遇投顧被騙的錢維權可以追回嗎?需要收集什麼資料】
1:與投顧公司簽署的合同
2:與投顧公司的轉賬記錄
3:與業務員的聊天記錄
【本文結語】
非法薦股橫行,如何遠離非法網路投資諮詢?不輕信,不轉賬,不投資,就能避免踩雷!
-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二條釋義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理解與適用【條文】第八十二條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以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條文主旨】本條是...
-
房產合同律師——購房支付全款後開發商主張要求補差價不辦理過戶怎麼辦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絡我們予以撤銷。)原告訴稱劉某麗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F公司協助我辦理北京市海淀區一號的產權過戶手續,將上述房屋過戶至我名下;2.訴訟費由我承擔。事實與理由:2000年8月10日,我與F公...
-
購買的房屋沒有辦理過戶,遇到拆遷怎麼辦
房屋徵收過程中,已支付購房款併合法佔有房屋但未取得產權登記的買受人,作為實際權利人享有徵收權益案情概況沈某等人於2002年左右從案外人吉某某處購買了位於浙江省慈溪市坎墩西路的房屋,一直佔有使用至今,但未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涉案房屋僅有土地使用權證,由於存在...
-
協議和合同的區別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經常會遇到“協議”和“合同”這兩個詞。儘管這兩個詞在日常對話中經常被混用,但它們在法律上有著明顯的區別。理解這兩者的區別對於保護我們的權益和維護良好的商業關係至關重要,昆明律師劉瑾東律師將詳細解析協議和合同之間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