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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允許分包將承擔哪些法律後果

法律2.82W
未經允許分包將承擔哪些法律後果
未經允許分包將承擔哪些法律後果
建設工程的分包是指工程的總承包方將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給第三方完成的行為。根據《建築法》的相關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依據總承包合同的約定或經建設單位認可,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承包單位如果違反規定進行分包的,可能面臨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行政處罰,在民事責任承擔方面,承包單位如果違反規定進行分包的,對因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未經允許的分包是否必然導致合同無效,在司法實踐中有兩種不同的認識。一種觀點認為不論是專業分包還是勞務分包,未經發包方同意的,分包合同一概無效。另一種觀點認為,未經發包方同意,專業分包合同無效,但勞務分包除外。
基於上述違法分包法律風險,建議承包單位應當就分包問題在總承包合同中予以約定,或者雖未約定,但事後經過建設單位書面認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九條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