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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食堂賬務處理

法律1.49W
公司設立食堂賬務處理
分公司賬務處理方法

1.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其所有對外的債權債務均應由總公司承擔。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對獨立開展業務,在登出時應由總公司對其進行清算,並接收其資產、債權和未了結的債務。通過清算形成清算報表,確認盈虧,並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總公司據此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2.總公司按合併報表的方式,以其淨資產(虧損額)與總公司賬面的撥款相抵並確認虧損。同時應將應承接的債權、債務一併併入總公司賬內。


3.在確認虧損時涉及總、分公司的所得稅問題,應多與稅務聯絡(特別是總公司)


4.最後登出分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附註:


1、登出稅務登記,需要資料: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發 票及發 票領購本,填寫登出 申請表。先登出國稅,再登出地稅


2、登出營業執照,先做公告,帶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登出證明、填寫登出申請表


3、最後登出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銀行賬戶登出證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