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股權繼承糾紛案例答疑
農村土地承包法律糾紛案例
雲南宣威市某鄉某村a戶,1982年土地承包到戶時承包原該村十二生產隊耕地10.5畝,1982年到1985年由a戶耕種,到1985年底a戶辦理農轉非戶口全家遷出到某廠礦,當時a沒有向村上報告承包地如何處理,致使1986年土地荒蕪一年,這一年也沒有上交有關費用,1987年由原來的社長安排本社5農戶耕種,每戶交承包費20元,共計100元。1987年8月,a回村找到當時的社長要求承包自己原先的耕地,雙方現場簽訂了合同,合同承包期為三年,即1987年10月到1990年10月,承包費為400元,承包費必須於1987年10月31日前交清,合同才能成立,在約定的時間內即10月31日前a來交承包費前,當時的社長又以招投標的方式與b戶簽訂了合同(三年600元承包費),待a戶來交承包費時社長不收(在約定的時間內),理由是b戶願意多交到600元,a戶要承包須在600元的基礎上加承包費,a戶不願,致使同一地塊產生了兩份合同,併發生爭吵,社長也未收回與a戶簽訂的合同,而土地由b戶一直耕種,期間1990年與社長又簽了三年的合同到1993年,之後又與社上口頭約定續包。1999年農村土地二輪承包續簽換證時,業務工作人員沒有嚴格按政策規定辦,照抄1982年土地到戶的底冊,將a戶仍然登記為承包戶主,簽訂了《農村集體專業專案承包合同書》,但a戶沒有親自簽字,合同期為三年,而土地由b等4戶耕種到2002年,在此期間a來到該村要合同書未拿到,村委會的理由是合同書應由種地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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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民土地的糾紛
關於土地確權的農民糾紛關於土地確權的農民糾紛辦法:第一解決人: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第二解決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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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宅基地買賣協議書範本
宅基地買賣協議書範本甲方:身份證:乙方:身份證: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分清、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長期使用)及上蓋有一層的房產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達成轉讓協議如下:一、宅基地坐落、面積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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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區挪車時造成他人車輛輕微剮蹭並溜走的法律後果
在小區挪車時造成他人車輛輕微剮蹭並溜走的法律後果1、挪車時發生輕微剮蹭並偷偷溜走的,屬於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責任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2、另外,逃逸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交通肇事罪的從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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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教育機構拒絕退錢報警會怎麼處理
線上教育機構拒絕退錢報警會怎麼處理報警沒有什麼用,建議向法院起訴。1、培訓機構不退費屬於民事糾紛,報警的話,警察可能會進行調解,也可能讓當事人去法院起訴。2、因此,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行動建議:1、培訓機構不退費屬於民事案件,報警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