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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寫土地轉讓合同要怎麼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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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寫土地轉讓合同要怎麼寫呢
怎麼寫土地轉讓合同要怎麼寫呢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巫溪縣      鎮        村      組小地名叫        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                              西齊:
南齊:                              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      )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後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藉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