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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淫穢物品達到多少才能立案

法律3.22W
出版淫穢物品達到多少才能立案
出版淫穢物品達到多少才能立案
出版淫穢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標準是:
(一)出版淫穢電影、表演、動畫等視訊檔案十個以上的;
(二)出版淫穢音訊檔案五十個以上的;
(三)出版淫穢電子刊物、圖片、文章等一百件以上的;
(四)出版的淫穢電子資訊,實際被點選數達到五千次以上的;
(五)以會員制方式出版淫穢電子資訊,註冊會員達一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穢電子資訊收取廣告費、會員註冊費或者其他費用,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以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一)製作、複製、出版淫穢影碟、軟體、錄影帶五十至一百張(盒)以上,淫穢音碟、錄音帶一百至二百張(盒)以上,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一百至二百副(冊)以上,淫穢照片、畫片五百至一千張以上的;
(二)販賣淫穢影碟、軟體、錄影帶一百至二百張(盒)以上,淫穢音碟、錄音帶二百至四百張(盒)以上,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二百至四百副(冊)以上,淫穢照片、畫片一千至二千張以上的;
(三)向他人傳播淫穢物品達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組織播放淫穢影、像達十至二十場次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