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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中家庭暴力證據有哪些

法律1.42W
離婚案件中家庭暴力證據有哪些
哪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證據有哪些
一、哪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家庭軟暴力一般表現為以下幾個具體方面:1、責任施暴,故意放棄是家庭責任,不做家務、不關心孩子的生活和學習,配偶有困難或生病常常置之不理,不盡照顧的義務。經常有家不歸,忽視家庭成員中對方的感受。2、情感施暴,表現為態度冷漠、奚落,讓對方感受到無言的傷害與折磨。不與之交談、視其無存,對對方的話語與交談聽若罔聞。家庭環境緊張得令人窒息。3、性施暴,以各種藉口故意推脫其應該履行的正常的性生活,目的是通過性手段達到折磨對方的效果,讓其處於無性生活的痛苦深淵。4、精神施暴,常常沒事找事,干擾對方的正常工作生活,或者經常用謾罵、蔑視、諷刺、挖苦、洩露對方隱私、控制經濟來源等手段,令對方精神受到摧殘。二、家庭暴力證據有哪些家庭暴力的證據有哪些呢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出現家庭暴力的情況下,可以撥打110報警;受到嚴重傷害時,一定要注意收集如下證據:1、被打傷的照片。2、醫院的診斷證明、傷情鑑定。3、讓鄰居、熟人或居委會的人等看到傷痕,讓他們作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