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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重整債權申報的含義,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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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重整債權申報的含義,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破產重整債權申報的含義,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債權申報是指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時,當受理破產申請後,債權人要申報債權。
債權申報是有時間限制的。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人民法院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釋出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五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釋出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