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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加名離婚前後

法律2.48W
房產證上加名離婚前後
房產證上加名離婚如何分割

根據上海市高院 《關於印發<關於審理分家析產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上海高院通知)第五條規定,戀愛期間共同購房,一方未出資但產權登記為兩人共有,析產分割的處理:


從不動產登記的角度分析,房屋已經確定為戀愛雙方共有,雙方終止戀愛關係後分割共有房產,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合理確定未出資方的份額,一般以10%到30%的份額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