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釋放證明書丟了要怎樣辦

法律9.45K
釋放證明書丟了要怎樣辦
釋放證明書丟了要怎樣辦
1、證明書丟了,在需要的時候,應進行補辦。
2、需要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個證明信,由本人帶上有效的證件到以前服役的監獄就能補辦釋放證明,把釋放證明存根影印件補了回來。
3、釋放證明
《釋放證明書》是指看守所接到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的《釋放通知書》後,為被釋放人開具的釋放憑證。
4、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第六十九條第三款、第七十五條、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百六十一條
第二、三款的規定,出所時應當發給釋放證明書:
①拘留後,辦案機關發現不應當拘留或者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釋放的;
②逮捕後,辦案機關發現不應當逮捕,通知釋放的;
③逮捕後,辦案機關經過審理,認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負刑事責任撤銷逮捕後,通知釋放的;
④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辦案機關通知釋放的;
⑤經人民檢察院審判作出無罪判決,通知釋放的。
5、製作《釋放證明書》的目的,是對依法宣佈被釋放的人,證明該人已被解除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