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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是否必須對進行調解

法律2.88W
交警是否必須對進行調解
交警是否必須對進行調解
交警調解不是必經的程式。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義務人、權利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
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否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調解。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五條,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並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送達當事人。